各学院:
为进一步营造我校学生学术科技氛围,促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掘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并为2019年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选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于近期举办第26届“创新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崇尚科学 追求真知勤奋学习 锐意创新 迎接挑战
二、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0月
三、参赛对象
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四、参赛形式
1.参赛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个人作品合作者不得超过2人,集体作品合作者不得超过7人,每个人或集体限报一件作品。所报作品由主要负责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报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参赛作品分类: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优先申报已在SCI、EI、ISTP三大检索刊源上正式发表的作品。
(2)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 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优先申报具有高水平论文、国家专利和应用证明的作品。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主要有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六大类,优先申报含有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
五、赛程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9月下旬)。下发活动通知,部署竞赛工作;各学院拟定具体实施计划,在学生中充分宣传发动,积极指导学生申报作品。
2.组织申报和预赛阶段(9月下旬—10月上旬)。各学院对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院级初评,确定校级参赛作品;按分配名额于10月26日前,将作品申报书及附件报送团务大厅(大学生活动中心110室)。
3.决赛及总结表彰阶段(10月下旬)。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终审,对参赛作品作者进行答辩;公布获奖等级,并向获奖集体及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六、参赛奖励
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全校设优秀组织奖三个。
七、重点项目资助
为了使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向更高层次迈进,校团委将根据“创新杯”竞赛结果和项目发展前景,重点资助5-8个项目。资助标准根据最新版《湖北工业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管理办法》执行。资助经费须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凭发票报销。
八、组织机构
1.竞赛由学工部、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校团委共同主办。
2.竞赛成立第26届“创新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龚发云
副组长:王东明、马丹、张业鹏、王建红
成 员:吴四德、王雷、杨伟国、吴艳、王辉、王道明、田遐、汤伟琼、杨巧芳、张志国、汪晶晶、关向娟、桂丽、李海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竞赛日常工作。
3.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各学科的专家、教授组成,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
九、相关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各学院要成立由学院领导牵头,相关专家教授、分团委、教学科、学工办等科室和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认真做好赛事的宣传发动、参赛组织、推荐申报等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2.坚持宗旨,完善机制。各学院要坚持育人宗旨,突出竞赛的学术性和普遍性。要建立院级初赛机制,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学院拟申报作品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向学校推荐“挑战杯”国赛和省赛种子项目。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未进入终审决赛的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要建立支持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长效机制,注重长期规划与经常性活动相结合,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有条件的学院可对重点项目在经费和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上给予支持。要坚决反对一切为获取竞赛成绩而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发现后将严肃处理。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使“创新杯”的品牌在校内校外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要注重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共青团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湖北工业大学党委学工部(处)
湖北工业大学教务处
湖北工业大学科技与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