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职责
(一)校团委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团组织建设和团员的教育管理。
2.负责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3.负责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指导和管理。
4.负责依法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
5.负责组织青年教职工的文体活动。
6.组织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
7.负责学校礼堂的日常使用管理。
(二)团委办公室
1.负责全团性工作计划、总结、大事记、汇报、请示、报告的起草工作,及相关文件的编号、文印和发放工作。
2.负责团的上级组织和学校下发的文件、通知、简报等材料的传阅、整理、存档工作。
3.负责团委各项会议的通知、记录和考勤工作,负责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4.负责团委固定资产的管理、登记工作及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工作,做好后勤保障。
5.负责各类文件的整理、立卷、存档及汇编工作,及团的各种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处理和记载工作。
6.负责团委印章的保管、使用工作。
7.负责财务工作,充分发挥预决算作用,做好审核、清款、报销等工作。
8.负责处理团员青年及基层团组织的来信、问询和接待工作。
9.负责团委信函、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处理、管理工作。
10.负责团的调研工作与团内外的交流联络工作。
11.了解青年需求,及时向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需求,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办公自动化及团委网站建设工作。
二、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分工
职务 |
姓名 |
书 记 |
李 俊 |
副书记 |
章 旭 |
副书记 |
朱 梦 |
副书记 (教师挂职) |
张 强 |
副书记 (学生兼职) |
毛卿卿 |
副书记 (学生兼职) |
窦家奇 |
专职团干 |
李海燕 |
专职团干 |
吴宗钊 |
管理人员 |
陈丹露 |
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 专任教师 |
刘 建 |
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 专任教师 |
李少帅 |
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 专任教师 |
雷宇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