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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项资助 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参赛作品的通知

2021年04月16日 22:11  点击:

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湖北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青春力量。团省委、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学联拟于2021年5月共同举办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经过各学院前期申报、校第二十八届“创新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遴选,现决定对机械工程学院《自愈性防污闪、抗冰冻复合绝缘子表面性能的激光调控》等12个作品予以立项资助(详见附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目的

资助参赛团队完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备战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在全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平台展示我校科技创新作品,推动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事业深入发展。

资助参赛团队完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备战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在全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平台展示我校科技创新作品,推动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事业深入发展。

二、资助标准

1.科技发明制作类资助标准:1万元/作品;

2.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资助标准:0.5万元/作品;

3.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0.8万元/作品。

所有支撑项目的其他成果均可按《关于资助湖北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科研成果的通知》(湖工大青[2017] 4号)精神单独资助。

三、相关要求

1.为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原则上要求各学院参照学校资助标准配套资助;

2.各学院团委协助指导科技创新团队完成项目,优化指导教师、参赛团队,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服务工作;

3.各团队按照大赛进度全力推进项目,努力完善项目内容,丰富项目支撑,充分准备展示答辩材料,学校团委将按参赛日程倒排工作推进表,定期开展项目推进情况的检查和督办;

4.本次大赛每项资助项目将安排一名大学生科技协会成员作为项目管理员,承担团队沟通联络、答辩组织、日常工作推进、经费管理及团队交办的其他工作。本次项目资助资金(由校团委拨付部分)由校团委直接发放至团队项目管理员账户,主要用于项目培育过程中的费用支出,资助经费支出由指导老师决定,项目管理员具体管理;

5.对于组织不力、推进缓慢、效果较差且没有按照学校既定日程安排完成目标的项目,学校将取消资助,并视情况追责;

6.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次立项资助的项目,各学院其他所有项目可正常推进,届时学校还将根据各项目推进情况,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特此通知。

共青团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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