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机关效能建设,结合学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特制定团委办事公示制度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公正公平、科学规范、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通过团务公开,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各科室行使权利的监督,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科学、规范、有序,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原则;
3、实事求是、遵章办事的原则;
三、办事公示的内容
(一)综合类
1、全校共青团工作开展、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改革措施、决策等;
2、团委工作职责、工作分工、办公电话等;
3、有关规章制度条例。
(二)团员管理工作
1、评优评先工作
(1)共青团各类评选表彰;
(2)评定办法、名额、程序等工作流程;
(3)评定结果。
2、校园文化活动
(1)各类活动组织开展的方法、要求、工作流程等;
(2)活动的结果。
3、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实践服务工作
(1)开展相关工作的要求、安排、评审指标等;
(2)评比或立项资助结果
4、团费收缴与管理
5、学生社团的申报和审批
6、团学活动加分认定
(1)校外团学活动认定
(2)艺术特长生加分认定
四、办事公示的形式
1、通过团属宣传阵地进行公开;
2、以会议的形式公开:通过分团委书记会、团学组织联席会、青年理论学习中心等会议向各基层团组织通报有关工作;召开团学骨干会议通报有关情况;
3、以公告栏的形式公开:利用各宿舍园区宣传橱窗、公告栏把有关内容及时张贴公布。
五、办事公示的时间
政务公开的时间依据工作安排及内容的时效性和师生关心的程度来统筹安排。对于制度化的内容要常年公开,对于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对于学生关心的热点以及临时性工作应及时公开。
六、制定有利于办事公示的配套措施
1、根据工作内容,制定政务公开的实施细则。
2、建立和完善各项团内的规章制度。
3、自觉接受监督,经常听取基层团组织和青年学生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