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从严治团,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毕业年级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5年10月30日前,各学院团委“智慧团建”系统“学社衔接率”“升学衔接率”达到100%。
二、工作流程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5年6月初)
加强毕业生团员教育引导,认真做好毕业团支部和团干部专项工作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推进相关团员团干部熟悉具体操作步骤及方法,掌握转出工作中常见问题的解决举措。特别要加强毕业生团员对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重视,讲清楚团组织关系对毕业后申请入党,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参军入伍等工作的重要影响。
(二)集中转出阶段(2025年6月中旬至9月底)
及时收集信息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学院2025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1),确保信息准确,去向清楚。
1. 团员证和团员纸质档案关系转出
凡在我校入团的毕业生团员,入团志愿书和入团申请书等入团材料须一律存入“学生档案”,团员证由毕业生团员妥善保存。毕业生团员(含本科生、研究生)团费统一收缴至2025年6月,学院团委须核实毕业生团员团费收缴情况后,办理团员证和团员档案关系转出手续,集中加盖转出印章。因故遗失团员证的团员,根据团员本人意愿,由学院团委统一联系校团委组织部进行补办。
2. “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出
(1)对已确定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团员,要第一时间、100%在系统内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对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要及时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对延迟毕业的团员,须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集中管理。
注意事项:①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②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联系其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③因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视为未完成转出(计算时间为次年6月底)。
(2)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应组织收集境外学习研究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统一登记造册备案(附件2),并在“智慧团建”统一转入“湖北工业大学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3)参军入伍:由所在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
具体操作程序详见《“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指引图》(附件3)、《“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操作说明》(附件4)。
3. 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如毕业生团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在关系转出时有特殊要求,确须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的,由学院团委统计所需开具的介绍信数量,于6月15日前联系校团委开具纸质版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回执于10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回至校团委。
(三)核查提升阶段(2025年10月—11月)
对未及时完成“学社衔接”“升学衔接”进行逐个排查、逐个协调处理,确保不漏一人,衔接率达到100%。毕业生团支部中的团员全部转接完成的,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11月1日前,学院团委汇总2025届毕业生团员基本信息,提交《湖北工业大学×××学院2025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2025届出国(境)学习研究毕业生团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以上手续办理后,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即从我校转出。毕业生团员离校后如果因团员证或团员档案遗失等原因需要证明在校期间团员身份,由所在学院团委直接开具证明。
联 系 人:吴宗钊 陈丹露
联系电话:027-59750081
邮 箱:hgdtw@163.com
附件:
1. 湖北工业大学×××学院2025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2. 湖北工业大学2025届出国(境)学习研究毕业生团员信息登记表
3. “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指引图
4. “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操作说明
5. 常见问题回复一览
共青团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